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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莱河社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室外配套工
发布时间: 2020-11-14 阅读次数:

金乡县莱河社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室外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金乡县莱河社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室外配套工程报请有关部门批准,现对其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  人:金乡鑫诺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项目编号:JXZB2017-SG-0084         

三、招标范围: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包含的所有内容

四、工程规模:金乡县莱河社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室外配套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五、施工地点:金乡县东城区

六、工期:90天(日历)

七、质量: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八、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本单位注册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条件: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5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4.6投标人须已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4.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企业报名提交资料:

有效年检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养老保险缴纳手册或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及授权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一份。

十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71016日至20171020(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县文峰东路,九星花园大门西侧三楼);

十二、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地点: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县文峰东路,九星花园大门西侧三楼)

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招标联系人:主任               电话:18369801267

招投标中心联系人:韩科长、贾科长     电话:0537-8773220

招标代理联系人:秦伟            电话:0537-8718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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