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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宽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春市宽城区农村房屋安全鉴定项目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 2021-04-12 阅读次数:

长春市宽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春市宽城区农村房屋安全鉴定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1年04月09日 12:3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显示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长春市宽城区农村房屋安全鉴定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东煤宾馆8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2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GC-FW-20210407

项目名称:长春市宽城区农村房屋安全鉴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0.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磋商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

长春市宽城区农村房屋安全鉴定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东煤宾馆8楼)进行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并于202142213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GC-FW-20210407;

政府采购编号:2021012;

项目名称:长春市宽城区农村房屋安全鉴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2000元;

最高限价:折扣系数:0.65;每平方米:7.8元/平方米;

(按照《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项目和指导价格标准》村镇单层房屋鉴定费用为12元/平方米,折扣系数:0.65后,单层房屋鉴定费用每平方米最高限价:7.8元/平方米;

采购需求:农村房屋安全鉴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完成;

服务地点:宽城区兰家镇,宽城区欣园街道,宽城区团山街道,柳影街道等甲方指定位置;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环保产品采用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1.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组织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认可的合法经营或生产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相关内容;

3.3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上的检测范围至少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房屋建筑工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

3.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长春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备案证书,方可在长春市内从事房屋安全鉴定业务;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17年-2019年)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17年后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后至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和社保证明:提供(2020年3月-2021年3月)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社保缴费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8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4月9日至2021年4月16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1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9日09时00分起至2021年4月16日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长春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备案证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2020年3月-2021年3月)任意一个月缴费证明),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东煤宾馆8楼)综合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 磋商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竞争性磋商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套。

3有效供应商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4月22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13楼开标三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1年4月22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13楼开标三室

、公告期限

2021年4月9日09时00分起至2021年4月16日16时00分。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长春市宽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2678号

联系人:张纳川

电话:131*****9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东煤宾馆8楼   

联系人:夏一帆

电话:173*****455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一帆

电话:173*****455

4.监督部门:长春市宽城区财政局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9990393

长春市宽城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长春市宽城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9990359

地址:宽城区北人民大街3366号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环保产品采用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组织或其他组织;3.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认可的合法经营或生产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相关内容;3.3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上的检测范围至少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房屋建筑工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3.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长春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备案证书,方可在长春市内从事房屋安全鉴定业务;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17年-2019年)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17年后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后至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6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和社保证明:提供(2020年3月-2021年3月)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社保缴费证明;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3.8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3.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9日 至 2021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东煤宾馆8楼)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2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13楼开标三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22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13楼开标三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宽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2678号        

联系方式:张纳川131*****9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东煤宾馆8楼            

联系方式:夏一帆173*****4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一帆

电 话:  17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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